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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纪委监委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的意见》
时间:2020-08-18 来源:河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:

  日前,省纪委监委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制度层面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明确规定,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准政治站位和职能定位,在监督对象、监督内容、监督方式上不错位、不越位、不缺位,突出政治监督、做实日常监督、强化精准监督,推动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、第一职责,切实增强监督的严肃性、协同性、有效性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了监督工作中应突出把握的六项原则,即坚持党的领导、突出政治监督、紧盯“关键少数”、坚持问题导向、注重抓早抓小、严守职责定位。其中明确要求,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“监督的再监督”定位,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监督专责,督促推动党委(党组)履行好主体责任,坚决防止大包大揽、越俎代庖,防止跳过各级党组织去直接管理每一名党员、每一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。

  针对实践中监督对象不明、监督内容发散等问题,《意见》明确了监督对象范围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,实行分级负责制,对同级党委及其管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,重点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。基层纪委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管理的党员、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实施监督。

  《意见》突出强调了五个方面重点监督内容。一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,切实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二是强化对党委(党组)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;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,把公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;四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,坚决维护制度权威;五是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,推动求真务实、清正廉洁。

  《意见》细化了15种监督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,比如:开展谈心谈话、座谈走访,分析研判政治生态,开展专项督导检查、专项治理,督促以案促改,加强“智慧监督”建设等。

  此外,《意见》重点细化了内部统筹协调机制、与派驻监督联动协作机制、与巡视巡察监督协同配合机制、监督上下联动机制、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,推动纪律监督、监察监督、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“四项监督”协同衔接,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、民主监督、行政监督、司法监督、审计监督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督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,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,提升监督整体效能,形成监督合力。

  文字编辑:尼丹琳